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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簽證類型指南
1.1 【 簽證種類與豁免 】
哈薩克斯坦的簽證包括短期、長期等多種類型,共計39種。對于持中國外交、公務護照的游客,在哈薩克斯坦停留不超過30天的情況下,可以免辦簽證,但若逾期則需申請居留簽證。同時,持有哈薩克斯坦外國人定居證的中國公民,在出入境時也無需辦理簽證。
此外,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之間的免簽證協(xié)議于2023年生效,涵蓋私人事務、商務活動、旅游、醫(yī)療、國際運輸及過境等事由。根據該協(xié)定,中國公民因上述事由,持規(guī)定的有效旅行證件在哈薩克斯坦入境、出境或過境時,可享受免辦簽證待遇。但是,對于不符合條件的中國公民,仍需在入境哈薩克斯坦前辦妥相應簽證。
中國香港特區(qū)護照持有者在哈薩克斯坦停留不超過14天可免辦簽證,而中國澳門特區(qū)護照持有者則需在來哈前辦理相應簽證。
1.2 【 簽證申請與注意事項 】
辦理簽證的地點包括哈薩克斯坦駐華使館、駐上海總領事館、駐西安總領事館、駐香港總領事館以及駐烏魯木齊的簽證代辦點(僅限新疆籍中國公民)。申請簽證需在駐華使館或代辦點進行,并與出行目的相符,以免被哈薩克斯坦邊檢部門拒絕入境。此外,由于哈薩克斯坦的簽證頒發(fā)需經國內批準并獲得“返簽號”,因此辦理時間可能較長。同時,哈薩克斯坦不提供落地簽證服務。有關簽證的具體事宜,可咨詢哈薩克斯坦駐華使館或登陸其官方網站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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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出入境和海關規(guī)定
2.1 【 出入境規(guī)則 】
在哈薩克斯坦,外國人入境后,需在三日內報告登記。這可以通過登錄哈電子政務網站。對于臨時入境的外國人,必須在簽證到期前離開哈薩克斯坦。逾期可能導致罰款或拘留。遺失證件需補領新的國際旅行證件,并立即前往移民局辦理出境簽證后方可離境。若需聯(lián)系哈邊檢部門,請致電:+7 (7172) 719-419(阿斯坦納時間09:00-13:00,15:00-19:00)。
2.2 【 海關與防疫 】
當您入境哈薩克斯坦時,若隨身攜帶的現(xiàn)金或支票入境超過10,000美金需申報。或托運物品總重量超過50公斤/人,請務必向海關申報。攜帶酒精制品需控制在3升以內,且攜帶者需年滿18周歲。出境時,請務必出示您在入境時填寫的海關申報單。需注意,攜帶的現(xiàn)金或支票數(shù)額不得超過申報數(shù)額,否則必須提供來源證明。若未申報大額外幣,一經查出,將面臨沒收及法律制裁。同時,嚴禁攜帶毒品、武器等違禁物品。
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在中國的多個城市設有外交機構,為兩國公民提供領事服務。其中包括駐華大使館,位于北京市朝陽區(qū),以及多個總領事館,分別位于上海、香港和西安。此外,在烏魯木齊還設有簽證處,方便當?shù)鼐用褶k理簽證手續(xù)。這些機構的辦公時間和地址信息已在上述文本中詳細列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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